格隆汇8月5日丨中国东方集团(00581.HK)公布,于2021年7月13日,津西钢铁(为公司间接拥有97.6%的附属公司)与唐山港(601000)陆就有关由津西钢铁向唐山港陆转让该目标产能签订该产能转让协议,总代价款为人民币5.7亿元(含增值税)。
根据该产能转让协议条款,津西钢铁同意出售,及唐山港陆同意收购,该目标产能,即为该目标铁产能(指每年47.58万吨的铁产能)和该目标钢产能(指每年28.42万吨的钢产能)。
该目标产能于2020年12月31日的经审核账面净值约为人民币4,889万元。于完成该目标产能的转让后,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财政年度,根据该目标产能截至转让完成的调整后未经审核的账面净值计算,集团预期将确认一项约人民币4.94亿元(不含该转让的成本和费用)(不含增值税)的出售收益。


